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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送的《关于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09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收到《工作函》后,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对涉及问题仔细核查,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收入。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预计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5亿元到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13%-144.72%。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各项目名称、交易对方、合同金额、开工时间、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入确认金额及确认依据,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是否存在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规避退市的情形;(2)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的业务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形;(3)结合行业发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以及执行情况、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东郊森林公园二期工程五标段:本项目合同额5729万元,项目是清单招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增加了土方外运工程量,但现场增加签证建设单位暂未予以计量确认,我方按建设单位过程计量计入产值。本项目完工验收后,公司完善了土方外运签证手续,增加了土方外运工程量,因此结算审计金额较过程计量增加,公司按结算审计金额调增收入。
温州生态园三垟湿地南仙堤、榕树园景观建设工程:本项目合同额9189万元,项目于2019年5月验收合格,2021年9月移交,2022年开始结算,至2024年11月还有部分内容结算未达成一致。公司高管层决定,为在2024年底收回应收账款,最终同意接受结算金额,调减收入1,810.42万元。该项目的剩余工程款于2024年12月收回275.84万元,2025年1月收回183.89万元,累计回款比例达到94%。
结算核减主要原因如下:1.养护期间死亡苗木原计划结算审计前进行补植,因建设单位控制项目投资未允许补植,导致死亡苗木结算审减;2.结算单位未按跟踪审计审定的材料价格审核,结算单位对材料价格在2024年进行重新询价并计入审计结果,导致价格核减;以上两种原因导致量价审减共计1592.8万,其中绿化工程收入审减752.7万,景观土建收入审减609万,水电工程收入审减198.5万,景观桥收入审增8.9万,雨污水收入审减41.3万;3.变更内容结算单位按建设单位编制的控制价取费基数进行审核,取费基数低于正常定额标准,该审核原则在结算前未告知公司,导致结算收入审减134.6万元;4.标准化工地审减:因建设单位原因现场无法封闭,导致公司施工无法取得标化工地评价,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及跟踪审计未明确审减扣款政策,后期因政策变化,导致结算收入审减69.1万;5.工期延误审减: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推迟,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及跟踪审计未明确审减扣款政策,后期因政策变化,导致结算收入审减13.8万元。
公司工程施工项目按照合同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者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或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按照如下过程确认收入: 1)确认合同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
1)对于预计总成本,公司根据现场勘察及项目交底内容包括不限于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成本信息价(成本部市场询价审核结果)、公司出具的内部定额、国家定额等编制项目预计总成本。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物价波动、资金付款周期、供应商资源、工期延期、对上签证变更等多种因素,导致预计总成本发生变更,公司预算部门结合变更情况及合同约定的情况,如变化成本金额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如超过5%,则在当季调整预计总成本;
2)对于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主要包括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专业分包、其他直接费用,每月结账前,经营部经营经理和财务人员依据各项目部所提交的月度材料成本单、劳务/机械/专业分包成本单进行双重审核;项目管理中心通常按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项目进行盘点,并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抽盘,从而确保入账成本发生的真实性;另外,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通常取得的外部证据如下:①基于合同约定的周期,取得甲方、监理认可的工程量确认单;②每年年度审计时均对主要项目累计进度向甲方函证确认。
公司收入确认依据实际发生的成本除以预计总成本计算完工进度,按依据合同及洽商变更金额编制的预计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计算应确认的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各年度收入确认取得了甲方或监理认可的工程量确认单,每年年度审计时均对主要项目累计进度向甲方函证确认,收入确认准确,不存在提前或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对报告期内开展的各项业务进行了逐条对照分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如下:
公司的主业为水环境综合治 理、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建 设、生态保护、规划设计服务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 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的虚假收入等。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 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结合公司历次审计报告以及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确认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工作准确无误,不存在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况。
近年来,传统生态保护与修复业务面临诸多挑战。地方财政压力较大,投资更倾向民生保障,生态环保项目减少,市场竞争激烈,回款难度增大。与此同时,全球气候变化致使自然灾害频发,国家大力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修复加固。此外,国家重视文旅产业发展,滨水空间生态价值转化机遇凸显。这些政策变化为行业带来新机遇。
在生态环境业务上,作为传统主业,公司全力确保其稳健发展。在市场布局上,公司聚焦北京、武汉、江苏等财政稳健城市,中标北京西玉河蓄滞洪区建设、武汉载甫河水生态修复等项目。业务升级上,公司在河湖治理与海洋生态修复基础上,拓展“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借助国家专项资金保障现金流。市场拓展层面,公司通过与南水北调集团、中交集团等央国企,以及北京金河水务等地方国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公司顺应市场需求,发挥文旅策划、规划设计核心优势,在原有生态环境业务基础上,升级打造“城市滨水空间客厅”及文旅业务,并籍此带动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订单落地,进而实现商业模式从EPC(设计+施工)向EPCO(设计+施工+运营)升级。客户群体也从单一面向政府(toG),延伸至政府(toG)与终端消费者(toC)并重,力求在更广阔的市场领域中,满足多元化的需求。目前,滨水客厅业务已实质拓展,未来计划在海淀、朝阳、沧州等地率先开展文旅运营,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模式。
公司积极布局人工智能,在赋能生态环境、滨水客厅及文旅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原生业务。2024年初公司与相关人工智能科技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城市滨水客厅及水务管理服务领域开展科技业务合作,用先进的数值溯源、水文水质监测、水动力水质模拟等多元融合模型体系与人工智能大模型结合,实现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智能分析与科学决策,提升治理效率和质量,以科技赋能水务业务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战略调整成效初显。2024年公司在手订单及收入显著增长,重点市场获单4.25亿元,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业务占比84%,收入同比大增。重点区域项目回款良好,严控了形成长期应收账款的风险,有效保障现金流,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5亿元。
截至目前,针对营业收入循环,我们正在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销售收款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根据企业提供的工程项目收入成本表中的相关内容和数据,选取样本编制函证,函证已编制完成正在分批发出;(3)根据企业提供的工程项目收入成本表中的合同预计总成本和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初步对工程项目的完工进度、本期确认的收入金额进行复核;(4)根据企业提供的工程项目收入成本表,获取本期新增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初步对本期新增项目是否均已签订合同、预计总收入是否与合同金额一致进行复核;(5)根据企业提供的工程收入成本表中的工程累计确认产值,初步对本回复函中公司披露的2024年末在手订单金额、在手订单执行情况进行复核;(6)对本期发生额较大的6个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查看,并对项目监理、项目甲方公司针对项目合同金额、洽商变更金额、形象进度、项目奖金来源、项目累计结算金额、项目回款金额等情况进行访谈。
基于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战略调整,一方面公司存量项目及本年度与国企金河水务合作新签订专项债项目,施工进展顺利;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对老项目欠款进行催收效果明显,2024年度回款金额5.85亿元,有力保障了公司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我们未发现正和生态公司回复函所述2024年度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原因有异常情况。
基于初步对企业提供的收入成本表中完工进度、本期确认收入金额进行复核,按照投入法确认完工进度,预计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确认累计确认收入,累计确认收入减去上年度累计确认收入确认本年度收入,收入确认方法保持一贯性。我们未发现公司收入确认方式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情形。
对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基于对企业提供的收入成本表等资料的初步复核,我们未发现公司2024年收入存在其他应当扣除尚未扣除的情况。
对于前述问题,项目组一直保持高度关注,也持续与正和生态管理层保持沟通,2024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前述审计程序正在执行过程中,项目过程结算单、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项目审计结算资料等资料正在提供和审核中,项目现场查看,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也正在进行中。截至本《工作函》回复出具之日止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尚未形成结论,随着审计工作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取新的或者进一步的审计证据,具体审计意见以出具的正和生态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于成本及费用。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净利润实现大幅减亏,亏损收窄比例为65.28%-72.22%。报告期内公司拓展生态水利及城市滨水空间客厅业务,同时,由于市场聚焦和人员资源配置持续优化,公司2024年销售和管理费用对比同期明显降低。
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板块拆分报告期内涉及的跨期项目在各期的收入、成本明细、毛利率以及变化原因;(2)报告期内新增业务的在手订单以及执行情况,并列示具体项目名称、交易对方、合同金额、投入金额、收入确认金额、毛利率水平,并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明细、同比变动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采取的资源配置优化措施说明上述费用变化与公司人员安排、经营情况等是否匹配。
天凝镇2022年 度“碧水绕 村”“碧水绕 镇”水生态综 合治理项目工 程总承包及运 维(EPCO)
天凝镇2022年度“碧水绕村”“碧水绕镇”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维(EPCO):该项目毛利率提升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为新区域市场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水质提升,项目现场施工范围较为分散,不利于提高施工效率。实际施工过程中公司深度策划施工组织设计,较好的控制成本,导致毛利率提高。
往期收入确认: 2015年153.89 万,2016年 2455.47万, 2017年280.28 万,2018年 188.38万,2020 年1801.90万
东方市墩头湾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12月中标,项目的施工内容包括:苗圃建设,珊瑚母株采集、培育、分栽,人工礁体制作投放,珊瑚存活率动态监测。本项目基于人工礁体珊瑚培育技术,壁垒较高,主要依托公司前期与海洋三所共建的“自然资源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实验室”的研发成果,使得项目施工成本投入较低,同时又保证了珊瑚的存活率,根据目前监测情况,珊瑚存活率符合合同要求。
海淀区南沙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第1标段(上庄镇工程)、海淀区南沙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第2标段(东玉河村工程):项目2015年中标,公司按合同额及当时市场价测算预计总收入及总成本,项目施工一部分后因建设单位原因停工,直至2023年复工,由于复工后现场施工区域缩小,导致收入减少,同时市场人工及材料价格上涨,总成本增加,毛利率降低。(市场人工价格上涨:北京市市政绿化人工费综合工日2015年最低价81元/工日,2023年最低价114元/工日,涨幅约40%;市场材料价格上涨:如钢筋信息价2015年约2000元/t,2023年约5100元/t,涨幅约150%;混凝土信息价2015年约340元/m3,2023年约420元/m3,涨幅约24%;绿化材料涨幅约10%。)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郎 岱山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房 屋建筑工程-补充协议
备注:上述毛利率较低的项目主要是公司于北京区域承接的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该类型与公司传统的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相比,利润空间偏低,同时也是公司以分包单位身份中标,总包单位会留取部分利润进行对下招标控制。考虑到该类型项目回款有充分保障,公司基于开发新市场、推进业务升级的战略考量,综合权衡后决定承接,旨在为后续获取新订单奠定基础。
1)市场区域的可持续性:公司重点布局北京、武汉、江苏等财政状况良好的城市,目前已在这些区域陆续获得订单。随着各地区专项债积极发行,各地政府在公司主业相关领域的投资状况进一步改善,专项债带动的投资增长将为公司订单的持续增长提供更好的市场机会和优质项目基础。
2)业务升级的可持续性:公司大力推进的“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项目。在政策端,发改委增发国债向水利项目倾斜,为水利领域注入了强大的资金活力。同时,一系列相关政策密集出台,积极鼓励各地加大水利领域投资,为水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3)与国企央企合作拓展的可持续性: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公司与金河水务合作历史悠久,早在2012年,金河水务为公司山西孝义胜溪湖湿地公园项目提供水利咨询服务;2015年,双方联合体中标海淀南沙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2023年,双方在门头沟新城河道水毁修复项目中开展合作;2024年,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合作中标海淀区西玉河项目;为进一步深化战略伙伴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汇恒投资与金河水务达成股权合作,双方未来打造北京城市滨水空间产品。同时,公司还不断深化与南水北调集团、中交集团等央国企的合作,为公司持续开拓区域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4)公司业务规划向滨水客厅、文旅产业延伸,反馈赋能生态环保板块:随着国家对文旅产业重视程度的提高以及存量资产盘活需求的增加,同时为响应居民对优质生态环境和文旅体验的需求,公司在北京及北京周边的原有根据地市场大力发展 “城市滨水空间客厅” 及文旅业务,推动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向多维价值转化,实现商业模式从EPC向EPCO转型升级,为生态环境业务增长赋能。
公司2023年已完成大规模人员调整,2024年裁员动 作主要基于市场布局调整导致的区域人员优化,补 偿支出减少。
根据市场布局及最新的人员情况,减少办公室租 赁,降低场地成本与办公成本。
2024年专业服务用费用大幅降低的主要原因为, 2024年减少了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以及进 一步优化应收账款回收的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 率,减少了外聘律师中介服务。
市场布局调整后项目较为集中,减少了异地出差需 求,差旅费支出大幅下降。
针对转型业务(如水利业务、滨水空间运营)及核 心部门(投并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团队结 构,招聘费支出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战略规划,通过市场布局调整、业务优化升级、组织架构优化等措施,实现了销售与管理费用的显著下降。同时,公司为了匹配战略转型需求,向关键领域做了资源配置倾斜,符合“降本增效”与“业务升级”的双重目标。
由于施工企业收入是根据营业成本计算的完工进度来计算的,因此收入截止测试,首先需要对营业成本进行截止测试,截至目前,针对营业成本涉及的采购与付款循环,我们正在执行的程序包括:(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采购付款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选取余额、发生额较大供应商对余额、本期发生额进行函证,发函比例占年末应付余额的 70%以上,占全年发生额 80%以上,函证已制作完成,正在分批发出;(3)选取样本,获取部分项目预计总成本构成,检查预计总成本是否发生变动以及变动依据是否充分;(4)选取 2024 年度收入发生额较大项目,对应检查项目相应成本,获取大额供应商的合同,检查合同内容,合同工期,查看合同执行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将合同金额与实际成本入账金额进行核对,对差异较大项目,分析原因;检查入账成本与成本确认单、入库单以及计量单是否一致;检查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付款回单等资料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对于工作函提出的问题,项目组一直保持高度关注,也持续与正和生态管理层保持沟通,2024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前述审计程序正在执行过程中,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与供应商的结算单、供应商合同、成本确认单、入库单以及计量单等资料在陆续提供和复核中,检查、分析性复核、函证、供应商访谈等审计程序也正在进行中。
截至本《工作函》回复出具之日止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尚未形成结论,随着审计工作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取新的或者进一步的审计证据,具体审计意见以出具的正和生态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针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我们正在执行的审计程序:(1)获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表,与上年度发生额进行比较,检查企业对发生额变动原因解释是否合理;(2)获取费用明细账,选取本期发生额较大的凭证进行检查,获取相关合同,检查费用是否经过适当审批、合同内容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合同内容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3)获取工资汇总表,检查各部门分月度人数、工资发生额与上年度各月度人数、工资发生额进行比较;检查本年度辞退补偿金发生额与上年度辞退补偿金发生额进行比较;(4)获取本年度租赁合同、检查本年度使用权资产变动情况,累计折旧计提金额、提前退租补偿金与计入费用金额是否相符。
基于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尚未发现我们的检查与公司对费用变动的回复有重大差异,截至本《工作函》回复出具之日止,我们的审计程尚未执行完毕,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尚未形成结论,随着审计工作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取新的或者进一步的审计证据,具体审计意见以出具的正和生态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十名对象的名称、对应项目、合同金额、开工时间、完工进度、完工时间、报告期内确认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金额以及余额;(2)上述对象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逾期情况、报告期内减值计提金额以及累计减值金额,并补充说明相关项目期后回款的进展情况;(3)结合各应收账款对象的信用风险及变化情况、回款预期等情况,说明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并就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充分提示风险;(4)上述对象对应的合同资产的账龄结构,结合完工进度和结算条款说明是否按期结算,并说明合同资产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 行动项目(湄洲湾北 岸段)设计施工总承 包(EPC)工程
备注:上述表中部分项目应收账款余额小于期后回款金额,系期后新增计量合同资产转应收账款,并且期后回款所
该项目为流域治理PPP示范项目,银 行融资手续已经完成,陆续发放贷款 资金过程中。
2024年唐山市地区生产总值为 10003.9亿元,同比增长5.6%。唐山 市为河北省内的经济强市,经济总量
上了新的台阶。公司深耕唐山市场10 多年,历史数据证明,未发生过坏账 情况。项目均上报到化债清单,2025 年发行专项债偿付。
客户为太原市园林局的二级部门,晋 阳湖项目为太原市重点项目,于2023 年纳入化债清单,2024年7月份发行 专项债券用于偿付该项目工程欠款, 并于2024年9月份之前偿付了欠款约 55%。结算完成后,剩余款项继续用 专项债资金支付。
太原植物园为PPP项目,是太原市的 重点项目,运营情况良好。太原市已 将太原市植物园纳入化债清单,通过 再融资债券或者转换为长期低息债 券,获取更多的可支配资金,偿还工 程款。
2024年唐山市地区生产总值为 10003.9亿元,同比增长5.6%。唐山 市为河北省内的经济强市,经济总量 上了新的台阶。公司深耕唐山市场10 多年,历史数据证明,未发生过坏账 情况。客户履约能力较强,资信情况 较好 。 项目均上报到化债清单,2025年发行 专项债偿付。
截至报告日,甲方均按照合同约定进 行支付,未出现大额逾期情况,履约 情况良好。
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 动项目(湄洲湾北岸 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工程
莆田市GDP同比增长5.5%,该项目为 自然资源部试点项目,并纳入财政部 监管范围,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偿 还进度。
客户为北京市国有企业,项目均为专 项资金项目,合作期间未出现违约、 逾期情况,履约信誉良好。
客户为雄安投资集团下的国企,资金 实力强,项目进度回款正常,未出现 较大逾期风险。2025年1月超合同付 款200万元。
公司各会计期末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客户的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2025年1月份依据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按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公司1年以内5%、1-3年10%、3-4年30%、4-5年50%、5 年以上100%。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并保持会计政策一贯性,截止2024年末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55%,相对较高,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和期后的回款都相对较好,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因SPV公司铁建发展(定州)唐河流域 治理有限公司未及时给总承包中铁十一 局集团有限公司拨付工程款,根据合同 条款,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延长对 我公司工程款支付期限,故工程计量未 按时确认。
预付30%;进度款80%;结算后 85%;质保金3%。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三十天 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承包 人盖章、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结 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 料,经监理人审核通过报给发包 人。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 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完毕后 移交政府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 计,竣工结算价款经依法审计确 认且业主将建设资金支付到发包 人账户后 30 日内,承包人按审 定的工程费结算金额的 3%,由 承包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缺 陷责任保修金保函后 20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款项。
本项目于2021年6月完工并验收,目前 完工进度100%,按合同条款结算已逾 期,目前项目结算已经过发包人委托的 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完毕,并移交 政府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计,正在与政 府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计核对,预计 2025年二季度完成最终结算审计。
合同价款拟采用一次性支付方 式,即双方约定在合同服务期满 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进行最终 费用结算。按照双方考核(验收) 一致、结算金额双方达成一致的 情况下进行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于2023年6月完成运维服务,目 前完工进度100%,按合同条款结算已逾 期,目前项目结算正在与发包人进行结 算审计核对,预计2025年3月份完成最 终结算审计。
发包人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 已完工程量对应价款的70%支付 进度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 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以先到 时间为准)支付至已完成总工程 量的97%,项目结算完成后一个 月内支付剩余工程款。
公司已按合同要求上报工程计量,因计 量涉及的装修工程内容复杂、清单项目 多、审核工作量较大,建设单位正在审 核中。
贵州省六枝 特区示范小 城镇生态环 境扶贫PPP 项目存量项 目运营维护 合同
运营维护费用按照《贵州省园林 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及其 他贵州省(2016)相关市政设施维 修养护定额(运营维护内容不存 在定额标准,由双方共同协商约 定计价依据,但不得超过当地市 场水平,且此部分不参与运营维 护费下浮)计算得出金额乘以(1- 运营维护服务费下浮费),其中 运营维护服务费下浮率为 20.000%。若在运营维护期内有 新的定额公布执行,则参照最新 的定额进行组价。该年度运营维 护费在下一年的1月25日前进 行支付,绩效考核得分在 42.5 分至45分之间(含45分)支付比 例为 90%,绩效考核得分在45 分以上支付比例为100%,本合同 最后一年的支付(若不续约)则在 2036年7月25日前完成支付。
公司已按合同要求上报结算,因贵州省 最新养护定额还未正式发布,目前处于 工征求意见阶段,待定额发布后建设单 位予以审核结算。
进度款:绿化50%、土建70%; 竣工验收后:绿化80%、土建 90%;结算交付后100%。承包人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 日内向发 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 资料。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 告后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 初审完毕后报有关部门审核。双 方的初审结算只作为报审依据, 最终结算价款以政府指派的审核 部门的审核结论为准。
本项目于2019年7月23日完工并验 收,目前完工进度100%,按合同条款结 算已逾期,本项目2019年完工验收后, 因建设单位内部手续未完善,导致工程 结算无法上报,经过我方与建设单位共 同协调推进并完善手续,工程结算于 2024年2月上报至太原市投资和预算评 审中心,目前我方与太原市投资和预算 评审中心正在进行结算审计核对,预计 2025年三季度完成最终结算审计。
进度款:绿化50%、土建70%; 竣工验收后:绿化80%、土建 90%;结算交付后100%。承包人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15 日内向发 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 资料。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 告后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 审完毕后报有关部门审核。双方 的初审结算只作为报审依据,最 终结算价款以政府指派的审核部 门的审核结论为准。
本项目于2019年7月19日完工并验 收,目前完工进度100%,按合同条款结 算已逾期,本项目2019年完工验收后, 因建设单位内部手续未完善,导致工程 结算无法上报,经过我方与建设单位共 同协调推进并完善手续,工程结算于 2024年2月上报至太原市投资和预算评 审中心,目前我方与太原市投资和预算 评审中心正在进行结算审计核对,预计 2025年三季度完成最终结算审计。
进度款:绿化50%、土建70%; 结算后:绿化80%、土建90%; 质保金10%。 本分包工程实行费率承包结算方 式,分包人最终结算价格=经政 府有权审计部门审定的承包人相 应工程量的结算价格*99.97%(中 标折扣率)*95%后扣除承包人与 分包人结算总价内的35%的文明 安全措施费、25%的规费及其余 分摊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 发包人、太原市财政局、审计局 对工程造价进行审定。工程费用 按现行使用工程量计价规范、工 程定额及计价规定,结合施工期 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结算,最终 结算金额以太原市住建部门、财 政局审计局审定结果为准。
本项目于2020年9月28日完工并验 收,目前完工进度100%,按合同条款结 算已逾期,本项目2020年完工验收后, 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造 价审核,并上报至太原市投资和预算评 审中心,因太原市投资和预算评审中心 针对本项目造价审核的原则存在争议, 结算审计迟迟未出具,我方为加快结算 审计及回款的时间,已于2025年1月向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 太原龙城绿地植物园有限公司、上海绿 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植物 园,第三人:绿地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目前案件已立案。
本项目于2021年6月完工并验收,目前 完工进度100%,按合同条款结算已逾 期,目前项目结算已经过发包人委托的 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完毕,并移交 政府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计,正在与政 府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计核对,预计 2025年二季度完成最终结算审计。
预付款为工程合同价的 40%,分 三批拨付启动资金和工程预付款 即工程开工确认后付工程合同价 的16%,工程量确认完成 50%后 付工程合同价的12%,工程竣工 验收后付工程合同价的12%,工 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余款2 年内分4次付清,即第一年中 秋、春节各付余款25%。
本项目合同约定预付款以合同价作为付 款依据,过程无需计量结算,预计2025 年完成结算审计。美嘉体育注册
预付款为工程合同价的 40%,分 三批拨付启动资金和工程预付款 即工程开工确认后付工程合同价 的16%,工程量确认完成 50%后 付工程合同价的12%,工程竣工 验收后付工程合同价的12%,工 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余款2 年内分4次付清,即第一年中 秋、春节各付余款25%。
本项目合同约定预付款以合同价作为付 款依据,过程无需计量结算,本项目目 前正在结算资料准备中,预计2025年完 成结算审计。
预付30%;工程进度款:进度款 80%,结算后97%,质保金3%; 安全文明施工费:完工50%时付 至70%,完工70%时付至90%,完 工100%时付至100%。
预付30%;工程进度款:进度款 80%,结算后97%,质保金3%; 安全文明施工费:完工50%时付 至70%,完工70%时付至90%,完 工100%时付至100%。
莆田市蓝色 海湾整治行 动项目(湄 洲湾北岸 段)设计施 工总承包 (EPC)工 程
预付8%;进度款60%;竣工验收 后80%;结算后97%;质保金 3%。 经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作 为施工期间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 的计算依据(结算时按中标K1值 下浮)。 施工期间发生变更的,须经发包 人及相关审批部门批准后列入结
本项目于2022年12月完成合同完工验 收,目前完工进度100%,按合同条款结 算已逾期,目前项目结算已经过发包人 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完成, 并报送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进 行结算审计,正在与政府审计部门进行 结算审计核对。
预付10%;进度款70%;结算 后:绿化种植70%、附属工程 97%;养护期满移交后100%。合 同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在 期中计量与计价的基础上汇总编 制竣工结算文件,竣工验收通过 后 30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竣工 结算申请及末次已完合格工程数 量核查表,监理人应在收到后7 天内完成核查;监理核查通过后7 天内,承包人按工程竣工结算资 料报送内容及要求向发包人提交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工程竣工结 算承诺书,签署工程竣工结算资 料移交清单。
本项目于2022年3月完工并验收,目前 完工进度100%,因雄安地区结算流程繁 琐复杂,按合同条款结算已逾期,目前 项目结算已经过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单位 编制、成本部初审,现已移交审计部门 进行结算审计,我方待与审计部门进行 结算审计核对,预计2025年完成最终结 算审计。
截止目前期后回款明细表,检查回款金额是否与银行流水、应收票据备查簿记录一致;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未发现正和生态期末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十名对象减值计提方法与公司会计政策存在不一致的情况;